贝斯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面临监管重罚;未履约要约收购加之信披不实,陈峰拟被警告并罚款。
在资本市场严格监管环境下,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规意识备受考验。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告显示,其实际控制人陈峰收到浙江证监局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涉嫌违反证券法两项规定:未按要求履行要约收购义务,以及因隐瞒持股变动导致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。调查已结束,监管拟对其采取责令改正、警告并罚款措施。
事件起因可追溯至2024年8月底。当时,陈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尚未达到关键阈值。但次日通过借入资金、以他人证券账户进行大宗交易增持后,持股比例显著上升,超过法规设定的30%红线。按照相关收购管理办法,此情形应立即启动全面要约收购,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,以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。然而,陈峰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,涉嫌直接违反证券法条款,构成典型收购违规行为。
另一项违法事实涉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及时性。持股比例变动后,陈峰未主动披露相关情况变动,导致公司在随后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,实际控制人持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,形成虚假记载。这种隐瞒不仅误导市场判断,也损害了信息透明度原则,监管部门据此从重认定违法性质。
综合两项违规,浙江证监局拟对陈峰责令改正并警告,同时处以较高金额罚款。公司在公告中明确说明,此事系实际控制人个人行为,不会对企业日常运营造成实质影响。现任管理层将继续推动业务稳定发展。
贝斯美主营业务聚焦高效环保农药领域,特别是二甲戊灵产品线。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原药、中间体、制剂全产业链自给自足,凭借技术优势和成本控制能力,占据细分市场重要位置。产品远销海外,与多家国际农化巨头建立长期供货关系,出口业务已成为重要增长引擎。
近年来,企业战略性进入碳五新材料赛道。通过投资建设相关绿色项目,公司逐步实现关键原材料自产,并产生多种高附加值联产产品。该布局不仅强化了农药主业供应链稳定性,还为未来多元化发展注入新动能。项目推进过程中,产能逐步释放,有望带来显著改善的业绩贡献。
整体来看,此次监管动作凸显资本市场对收购合规与信披真实性的零容忍态度。贝斯美作为行业代表企业,将以此为鉴,进一步加强内部治理,确保信息披露规范透明。市场人士建议,投资者在关注股价短期波动的同时,更应重视公司长期基本面与合规管理水平。


